淮北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1-09-0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二)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既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对每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负责;又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三)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等主导作用,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四)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四、重点举措

(一)落实知识教育,加强教学体系建设

1.规范课程设置,健全课程体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面向大一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基础课(必修),设置2个学分,32个课时;倡导面向在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选修课程及在线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2.强化师资建设,改进教学方法。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学专业教师组成课程教学团队,定期开展教学研讨、经验分享、学习培训、交流互鉴等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理论与体验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智慧软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二)开展实践活动,加强活动体系建设

1.创新实践活动,形成品牌特色。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全程设置、纵横覆盖、全员参与、多点开花”要求,持续举办、不断优化“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等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做出成效,创立品牌。

2.加强宣传普及,浓厚心育氛围。主动占领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阵地,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3.依托学院主体,发挥朋辈作用。充分调动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富有学院(专业)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加大对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等朋辈心理辅导力量的培养、培训力度,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

(三)细化咨询服务,加强咨询体系建设

1.加强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设立预约接待、心理咨询、团体活动、心理测评、沙盘治疗、放松体验、智能宣泄、心理剧场等功能室,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服务体系。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咨询队伍。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组织咨询师参加专业化、系统化的专业技能学习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与朋辈督导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3.加强制度建设,严守服务伦理。健全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值班、预约、转介、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实施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全程帮扶,把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四)健全干预机制,加强防控体系建设

1.优化量表选用,建立心理档案。每年对全体新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严格培训操作流程、明确心理普查目的、纠正心理普查误区,准确把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变化规律,不断提高学生心理测评科学性。建立学生心理素质普查档案,并及时将普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各学院,针对不同心理问题的学生,精准施策,科学施助。

2.构建预警机制,完善防控体系。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实施心理危机学生周报告、月报告和随时报告制度。注重做好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加强对心理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跟踪关注。

3.建立转介机制,畅通诊疗渠道。实施心理危机排查跟踪、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报告、重点关注学生谈话等制度,完善从心理委员、辅导员到学院、部门、学校的危机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畅通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及时按有关规定将学生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五)优化软硬件环境,加强平台保障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职能,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一级网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文件精神,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级网络为学院,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为具体工作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对本学院学生心理自助组织工作进行指导。三级网络为班级,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负责落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配合学院进行班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四级网络为宿舍,宿舍长负责向班级心理委员反映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协助班级和学院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培厚人力资源。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资质要求,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要求逐步配备心理咨询专职教师,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心理咨询队伍,落实好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心理咨询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队召开的学术会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日常心理健康主题讲座等,对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条件。按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5元的标准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改善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工作用房和场地,打造功能齐全、服务规范、运作高效的教育指导与咨询服务场所。扎实推动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实现每个心理辅导站都有独立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要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有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任务,务求工作实效。

(二)鼓励创新,强化监督。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奖优罚劣,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三)加强研究,辐射带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验,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及应用,形成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亮点与工作品牌,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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