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现就毕业生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整理时间
2024年6月20日前。
二、档案整理内容
1.学生成绩单;
2.实习鉴定表;
3.毕业生登记表:手续齐全即加盖淮北理工学院公章后移交;一式两份,请分开排列;
4.党组织材料、团组织材料;
5.奖惩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审评证明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
6.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三、档案整理要求
1.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必须清楚注明学生学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确保整理好的每位毕业生档案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学号与档案袋上一致,不得夹杂他人材料。
2.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均需为原件,特殊情况下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
3.党员材料:党组织材料和团组织材料按照党建办和团委要求装档封存,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明。
4.负责归档的老师要认真核查毕业生归档材料,填写好《毕业生归档明细表》(附件1),有相应材料的打勾。并在《毕业生归档明细表》首页的右上角签归档老师姓名、电话、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5.要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应做好鉴定与保密工作,保障档案材料的安全。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抽取、撤换、销毁、伪造、涂改学生档案材料。
四、档案报送要求
1.为了不影响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及转递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时移交。
二级学院 |
领取时间 |
报送时间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4年5月29日 |
待定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4年5月30日 |
待定 |
教育学院 |
2024年5月31日 |
待定 |
2.移交档案时,请填写《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毕业生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移交要求,档案室将拒绝接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61-3880230。
学生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