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理工学院学生使用互联网行为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9-01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的行为,确保计算机网络的信息与网络系统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与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相关的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指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遵守计算机网络用户原则。学生上网有保证信息安全的义务,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诋毁、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游行和示威,破坏社会秩序和学校稳定的;

(十)含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禁止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下列活动:

(一)入侵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及其他国家行政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传播黄色影像素材和淫秽信息;

(三)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局或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

第五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上课、自修、作息、宿舍管理、用电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尊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的学习、工作和作息。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学生,将根据《淮北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办法处理。构成违法犯罪者,由有关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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