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春季学期伊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入多发、频发、群发的敏感时期。为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根据省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6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摸排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4日—3月7日
三、摸排关注标准
(一)第一类对象(特殊关注)
1. 既往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摸排中确定的特殊关注学生;
2. 已确诊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如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进食障碍、恐怖症、焦虑症、癔症等疾病的学生;
3. 正在服用精神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4. 既往伤人、自伤、自杀未遂史或既往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第二类对象(重点关注)
1. 因流行性疾病出现情绪异常的学生;
2. 个人情感受挫或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 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性格过于内向、孤僻,自卑感强烈,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4. 因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5. 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感觉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6. 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自然或社会事件刺激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 家庭结构不完整(单亲、重组家庭、父母双亡、父母残疾等)或家庭功能不健全(父母关系不和,家庭关系复杂等),感受不到家庭温暖,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8. 因各种原因遭受打击(处分、挂科),考研失利,考试成绩不理想,经常旷课或时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9. 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
10. 因毕业压力、就业困难等就业问题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注意:摸排中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可能会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四、摸排与干预程序
(一)摸排
1. 采用“以摸排关注标准为主,心理测评评估为辅”的全方位、多层面摸排方式开展工作;
2.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对在摸排中发现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可进行心理测评(PHQ-9抑郁筛查量表,量表内容详见附件1),了解学生近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根据测评结果确定问题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开展后续心理教育与指导工作;
3.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参照上述关注标准,通过谈心谈话、深入宿舍、课堂渠道开展排查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认真开展摸排谈话,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联络员、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等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朋友圈、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和大数据分析等网络渠道排查,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
(二)干预
根据测评和排查结果,对心理异常或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1. 对危机症状表现不突出,危机程度不高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有效的心理疏导,开展谈心谈话和人性化管理,及时记录备案;
2. 对危机症状表现明显的学生,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及时转介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 对危机程度很高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其家长,建议转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给予评估、诊断和治疗。对已确诊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应尽量劝导休学治疗或家长陪读,避免情况恶化;
4. 对正在康复、治疗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辅导员应与家长保持定期沟通,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5. 各二级学院对于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要按照动态、分类、精准的原则,建立“一生一档”“一生一策”档案,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提供资讯、建议、指导,并尽可能为学生解决实际层面的困难。
6. 落实一对一帮扶制度,积极开展更细致、更深入的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并积极与校心理咨询中心对接。
(三)资料填写与上报
1. 建好心理档案。各二级学院将排查中发现的需要特殊关注和重点关注的学生逐一评估,确定关注等级,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和跟踪帮扶记录(详见附件2);
2. 各二级学院将排查中发现的存在心理问题、需要特殊关注和重点关注的学生信息认真填报《淮北理工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3),并统一汇总在《春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情况一览表》(附件4)中,电子版汇总表于3月7日17点前发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hblgxy.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体育馆109室。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学生隐私。涉及的相关通知、表格等材料不得传阅给学生或由学生填报,仅限各二级学院书记、副书记(书记助理)、辅导员老师间传阅。
2. 认真排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需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心理测评,确保摸排全面、无遗漏,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 及时干预。辅导员在摸排中发现的心理异常学生,需根据危机严重程度确定不同的处理措施,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的转介、转诊工作。
附件1:PHQ-9抑郁筛查量表及计分规则说明
附件2:淮北理工学院学生身心健康档案暨帮扶记录表
附件3:淮北理工学院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附件4:2025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情况一览表
学生处
2025年2月23日